一、公共技术情报许可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一、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的特征 技术转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客体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技术方案。
2.合同标的是现有技术方案。
3.合同标的必须是已经权利化的技术成果。
三、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四种技术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有着不同的主要义务: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将合同约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受让方,并提供申请专利和实施发明创造所需要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向转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
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将合同约定的专利权移交受让方所有或者持有,并保证该项专利权真实、有效。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向转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许可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的有关技术材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并不得许可合同约定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技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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