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电气材料的概念与特征
电气工程预算的概念 电气工程预算是基本建设预算简称建设预算组成的重要内容。基本建设预算包括初 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统称为建设预算。建设预算是根据不同设计阶段的具体内容编 制的。本节重点叙述施工图预算。 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以电气工程施工蓝图为依据,根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 额》地区单位估价表”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和有关分册如第三册“送电线路工程” 等、间接费定额、建筑电气材料预算价格、计划利润、税金计取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 的电气工程造价文件,就叫做电气工程预算或电气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预算实质上就是建筑安装产品的计划价格,相当于一般工业产品的出厂价格。 所不同之处,在于工业企业对某一种产品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可以通过计划程序制定出一种 控制价格,但是,由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生产的单件性,它不可能由国家规定统一的“出厂” 价格,因而必须根据不同的工程采用特殊的计划程序,即采用逐项逐个地编制施工图预算的 方法来确定。 年月国家计委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联合颁发的“试行《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 算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关于设计单位编制 施工图预算的要求”,从年起,施工图预算编制由设计单位负责。必要时,施工图预算 的编制,可邀请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参加。
然而,由于施工企业经营核算的实际需要以及设 计单位所编预算在执行时往往在某些方面脱离实际,致使上述规定流于形式。直至目前,施 工单位编制预算,建设单位审查预算的传统预结算方式依然存在。承包方和发包方各自不 同的经济利益冲突,就往往通过施工图预算的编审过程表现出来。因而,为了减少纠纷和争 议,切实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利益,有效地控制投资规模,合理地使用建设资金,适应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们可以借鉴外国和有关地区的经验和制 度,有必要实行预算编制的社会化、专业化。
所谓预算编制社会化,就是要建立一个与建设建筑电气与弱电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编制实用手册 单位和施工单位完全脱钩,实行社会化有偿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编审的预算对建设双 方具有约束力、预算结算一体化的独立的经济实体机构。这样,既能有效地减少纠纷和争 议,使设计单位、建设银行集中精力做好专项工作;并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致力于建设工程 全面细致的深层管理;而且,可以充分发挥其知识密集产生的优势,即:人才优势、信息优势、 现代化管理优势,把我们国家的工程预算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二、编制电气工程预算的意义 施工图预算是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的文件,是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施工时双方签订 承发包经济合同的基础内容;是建设单位实行投资控制管理、建设银行划拨工程贷款的依 据;实行招标的工程是确定标底价格的依据;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计划、安排劳动力、材料机 具等物资技术供应和进行施工准备的参考依据。因此,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质量直接影响到 建设单位的支出和城乡施工企业的收入。 一般说来,建设单位主要是有建设任务的国家机关和其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这些单 位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都是国家投资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资 金。因此,影响建设单位的支出也就是影响国家投资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的数量和投资 效果。
另一方面,施工单位在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条件下,既有国有施工企业,也有集体 性质的乡镇施工企业,它们都是实行独立的经营管理和全面的经济核算制。因此,影响到施 工企业的收入,也就是直接影响到国有或集体施工企业的经营成果和企业内部工人的收入。 所以,施工图预算质量的好与差,直接影响到国家、企业和工人三者的经济利益,必须给予充 分的重视。 前面已经说过,施工图预算所确定的工程造价,实际上就是建筑安装产品的计划价格, 即其价值的货币表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还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作为商品经 济范畴的价格、价值与价值规律也必然客观存在并发挥着积极作用。现阶段,建筑安装产品 也是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要实现建筑安装产品的价值,必须通过商品交换这 一过程。同时,在这一交换过程中,也必须坚持等价交换的原则。因此,施工图预算在社会 主义经济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编制电气工程预算的作用 电气工程施工图预算最突出的作用就是确定电气安装工程造价和工、料消耗数量。当 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出来并经审定后,要想知道它的造价和所需人工、主要材料和 施工机械台班数量,只有通过对工程进行分项的精细计算,即编制电气工程预算的办法才能 解决。所以,电气施工图预算是确定电气安装工程预算造价和工料机消耗数量的技术经济 文件。而且,通过施工图预算又可以考核施工图设计是否经济合理,是否需要修改
新译通翻译的主要语种
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韩语(朝鲜语)、德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荷兰语、瑞典语、芬兰语、丹麦语、波兰语、乌克兰语、保加利亚语、罗马尼亚语、捷克语、斯洛伐克语、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匈牙利语、波斯语、土耳其语、阿尔巴尼亚语;印地语、乌尔都语、马来语、印度尼西亚语、菲律宾语、泰语、越南语、老挝语、柬埔寨语、缅甸语、僧加罗语、蒙古语;豪萨语、斯瓦希里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