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写作的体例,大致可分为“著作”、“编述”、“抄纂”三大类。
按照古代的要求,“著作”是专指创造性的文章而言的。前人没有阐发过或没有记载过的,第一次出现的文章或书籍,才算是“著作”。
所谓“编述”,是在许多可以凭借的资料的基础上,加以提炼制作的文章,这便是“编述”,有如现在的“改编”。
“著作”,古称“作”;“编述”,古代称“述”。孔子的“述而不作”的话,就严格区分了这两种体例。剧本是一种文学形式,是戏剧艺术创作的文本基础,编导与演员根据剧本进行演出。与剧本类似的词汇还包括脚本、剧作等等。
它以代言体方式为主,表现故事情节的文学样式.它是戏剧演出的文学依据,是导演和演员二次创作的出发点.在文学领域里,它是一种独特的文体;在艺术领域里,它又接近文学;在戏剧领域里,它是一切戏剧活动的根本出发点.
剧本主要由台词和舞台指示组成。对话、独白、旁白都采用代言体,在戏曲、歌剧中则常用唱词来表现。剧本中的舞台指示是以剧作者的口气来写的叙述性的文字说明,包括对剧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的交代,对剧中人物的形象特征、形体动作及内心活动的描述,对场景、气氛的说明,以及对布景、灯光、音响效果等方面的要求。
剧本的写作,最重要的是能够被舞台上搬演,戏剧文本不算是艺术的完成,只能说完成了一半,直到舞台演出之后(即“演出文本”)才是最终艺术的呈现。历代文人中,也有人创作过不适合舞台演出,甚至根本不能演出的剧本。
剧本主要由人物对话(或唱词)和舞台提示组成。舞台提示一般指出人物说话的语气、说话时的动作,或人物上下场、指出场景或其它效果变换等。
按照应用范围,可分为:
话剧剧本,电影剧本,电视剧剧本等,小说剧本,相声、小品。
按剧本题材,又可分为
喜剧、悲剧、历史剧、家庭伦理剧、惊悚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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