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
中国有全国性社会团体近2000个。其中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拨款的社会团体约200个。在这近200个团体中,全总、共青团、全国妇联的政治地位特殊,社会影响广泛。还有16个社会团体的政治地位虽然不及上述三个社会团体,但也比较特殊。它们分别是:中国文联、中国科协、全国侨联、中国作协、中国法学会、对外友协、贸促会、中国残联、宋庆龄基金会、中国记协、全国台联、黄埔军校同学会、外交学会、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欧美同学会。以上19个社会团体的主要任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由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确定,它们虽然是非政府性的组织,但在很大程度上行使着部分政府职能。
团体为达成特定目标/任务,而结合在一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体所组成,其彼此间具有相互依赖的互动关系。
人类生活的共同体。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在本质上是生产关系的总和,只有具体的社会,没有抽象的社会。具体的社会是指处于特定区域和时期、享有共同文化并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按照一定的行为规范相互联系而结成的有机总体。构成社会的基本要素是自然环境、人口和文化。通过生产关系派生了各种社会关系,构成社会,并在一定的行为规范控制下从事活动,使社会藉以正常运转和延续发展。
人类从一万年前就已经学会群体生活,并渐渐形成原始部落;在这个原始部落里,他们因为周遭的环境所影响,会迁居或是定居,并慢慢培养生活方式习惯,而演变成独特的文化。当这个文化变得比邻近的部落较为先进或强大,并互相影响,便形成了文化圈。当这个族体变得壮大或人数众多的时候,他们就会在一个地方定居并把一个聚居点建立起来,变成文明社会和城市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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